股息率怎么算:股价、每股派息与派息率的三个口径

同一隻港股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(REITs)在不同頁面出現不同息率,關鍵通常不在計算方法,而在分母採用哪個價格。香港交易所(聯交所)指出,基金單位可像股票般買賣,但市場價格可能較資產淨值出現溢價或折讓,因此價格基準不同,計算結果自然不同。

靜態股息率:分母是股價,不是資產淨值

靜態股息率的基本計法是:

所採用期間的每股派息 ÷ 股價

這裡的股價是股票或基金單位的市場價格,不是資產淨值,也不是每股派息。計算時必須同時核對派息期間與價格口徑,只比較頁面顯示的百分比,不能判斷兩個結果是否一致。

若一個頁面以市場價格作分母,另一頁面以資產淨值作價格參考,由於基金單位價格可能偏離資產淨值,同一股息便會產生不同比率。後者不能直接視為以股價計算的靜態股息率。市場價格與派息金額亦可分別變動:股價下跌而派息不變,息率會機械式上升;派息下調而股價不變,息率則會下降。這是分母與分子變動的計算結果,不代表基本面或未來回報走勢。

派息率:分母是經審計除稅後淨收入

適用於香港REITs的證監會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》第7.12條規定,計劃每年須將不少於經審計年度除稅後淨收入90%的金額分派予單位持有人。換言之:

派息率=同一年度的總分派金額 ÷ 經審計年度除稅後淨收入

這個分母不是股價,也不是每單位派息。90%是監管規定的最低比率,並不表示每隻REITs的實際派息率必然剛好是90%。有關規則針對REITs計劃,不能直接套用為所有港股公司的統一會計口徑。

派息率具可核對性,是因為證監會要求分派表最低限度披露有關期間的除稅後淨收入、中期每單位分派及分派日期,以及期終每單位分派及分派日期。核對實際派息率時,須把同一期間的總分派金額與除稅後淨收入對照;每單位派息則用於檢視派息水平及時間分佈,兩者不能混為一談。守則註釋亦指出,受託人須釐定列入收入的重估盈餘,或出售房地產項目錄得的利潤,是否構成須分派予單位持有人的淨收入部分。

分派金額不等於盈利

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明確指出,REITs的分派並非一律來自盈利。由於基金以信託方式組成,即使沒有盈利,法律上仍可進行定期分派;基金亦可以將部分股本分派予投資者,或借貸為分派融資。

《房地產基金守則》雖然要求分派比率不少於90%,但亦容許基金經理調整可分配收入,以處理重估收益或虧損的影響。基金經理可在經審計收入內扣除物業重估收益,再得出可分派金額。因此,如果經審計除稅後淨收入主要來自物業的重大重估收益,單位持有人未必能相應取得高額分派。

正因如此,每單位分派不能全部直接標示為「已賺取盈利」。基金單位持有人應在發售通函、業績公布及財務報告中,核對分派有多少來自利潤、有多少屬股本發還。

高息率不等於高回報

靜態股息率只是派息與股價的比率。股價下跌可令分母收細,令息率被動上升;同期若重估收益被剔除而可分派金額下降,分子亦會收窄。兩者同時變動時,單看息率可能掩蓋派息基礎及價格表現的實際變化,故不能以靜態息率代替總回報判斷。

收息通工具的計算邊界

收息通 Dividends.HK 的靜態股息率,只回答「在所採用股價下,每單位派息相當於多少」這個問題。計算結果不代表未來派息會維持不變,也不包括股價波動、資本盈虧、券商費用、交易成本或個別稅務安排,屬未扣減相關成本的股息比率,而不是實際到手回報。

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InvestHK均指出,香港現行制度不徵收股息稅、資本增值稅或股息預扣稅;但實際現金收入仍可能受券商費用及交易成本影響。稅務狀況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,投資者需自行核實。

下一次檢視港股或REITs時,讀者應先記下每股派息、派息期間與實際股價;如屬REITs,再核對同一年度總分派、經審計除稅後淨收入,以及分派中盈利與股本發還的組成。